河北省關于貫徹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的實施意見
發布時間:2019-6-23 14:55:57 瀏覽 84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安委會成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8號,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切實加強科學處置,進一步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能力,經研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認真組織《條例》學習宣傳貫徹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本地區、本系統、本行業領域逐級進行培訓,做到各級地方黨委政府負責人、監管部門負責人及執法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全體人員“三個全覆蓋”。要突出重點,結合工作實際,舉行專題宣講會,認真組織安全監管人員和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有色、煤礦、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集中學習,切實強化安全意識、提升事故應急工作水平。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全體人員開展《條例》學習,保證從業人員了解應急救援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尤其要提高一線職工第一時間化解險情、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等應急處置能力。要將《條例》作為普法工作的重要內容,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雜志等各類媒體,深入開展普法宣傳,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
二、及時完善相關配套制度
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條例》規定,有序推進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地方法規標準體系建設,確保相關規章標準統一、協調。要依據職責,按照“誰監督、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誰執法、誰負責”的要求,認真梳理相關地方法規規章及標準規范,對已有規章標準進行評估,及時向有關立法機關、標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制修訂建議。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要根據《條例》有關規定,及時制定本系統本行業有關規章制度并貫徹落實,不斷健全完善相關標準、規范體系。生產經營單位對照《條例》相關條款,查找應急準備、應急預案、應急救援隊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時修訂補充完善企業內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機制。
三、健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
(一)不斷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質量。編制應急預案要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具有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要明確應急組織體系、職責分工以及應急救援程序和措施。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按有關規定組織專家評審,各有關部門要健全完善本部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專家庫,切實發揮專家的專業指導作用。要注重各級各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等應急預案的相互銜接。
(二)嚴格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要加強對應急預案備案工作的監督實施,依法將應急預案作為行業準入的必要條件。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按規定報送有關部門備案。
(三)推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簡明化、卡片化。要指導督促重點企業按照簡明、實用的原則開展應急處置卡編制工作,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分類推廣,推動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簡明化,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確保發生緊急情況時,相關崗位人員應急處置職責明確、有序高效。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要將本單位應急處置卡同時上報。
四、扎實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一)定期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每2年至少組織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1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要經常有針對性地開展車間(工段)、班組應急演練。對于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學校、幼兒園、科研機構、養老機構等,要結合《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規定,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相關部門。
(二)科學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實施。要指導重點高危行業企業開展不同層級、形式多樣的應急預案綜合演練和專項演練,尤其要加強實戰演練,提高各級各類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切實提升帶班領導、調度、班組長、生產骨干等關鍵崗位人員的響應速度和應急能力,提高現場作業人員的應急技能。要探索開展不打招呼、不定時間、不設腳本、貼近實戰的演練,真正達到檢驗應急機動機制是否順暢、部門履職是否到位、隊伍反應是否快速的目的。
(三)認真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評估。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及時修訂應急預案。要對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要加強應急培訓,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和一線職工的應急意識,以及應急處置、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一)深化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要在重點行業、領域單獨建立或者依托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社會組織共同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重點加強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二)加強安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省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統籌規劃,加大資金、政策支持力度,依托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建設省級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骨干隊伍。各地特別是危險化學品企業較集中的地區,要因地制宜、合理規劃,采取企業聯合、政企聯合或地方有關部門單獨出資組建的方式,建立礦山、危險化學品專業應急救援隊伍。
(三)推動其他重點行業(領域)和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其他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加強專兼職應急救援隊的建設,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綜合協調,大力支持公路交通、鐵路運輸、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民用航空、電力等行業(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做好規劃、合理布局、增加裝備、提升素質,推動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要把具有相關專業知識、技能和裝備的社會救援組織、志愿者組織納入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之中,加強引導、推動、扶持和管理,充分利用各種資源,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組織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六、強化安全生產應急保障能力
(一)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裝備建設。各地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并及時更新和補充。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要根據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配備必要急救援器材、設備等,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生產經營單位在進行預案評審時,應包括本單位配備的應急裝備、器材等是否符合應急工作需要以及需要補充完善的應急裝備、器材意見。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裝備、器材等。
(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物資儲備工作,堅持實物儲備與生產能力儲備相結合、社會化儲備與專業化儲備相結合,針對本地區、本行業易發事故的特點,儲備必要的應急裝備物資,建立專門的應急裝備物資儲備網點。要努力形成多層次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體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裝備和物資儲備與調運機制,確保儲備到位、調運順暢、及時有效、發揮作用。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要針對本單位事故特點加大應急救援裝備及物資儲備力度,尤其是重點工藝流程中應急物料、應急器材、應急裝備和物資的準備。
(三)推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科技。要大力支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專用設備科研設計單位和制造產業,扶持在應急救援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重點單位,積極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淘汰落后的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有關應急裝備和物資生產企業、科研機構要加強應急救援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的研發,堅持以應急救援需求為導向,自主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相結合,形成強有力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科技原始研發、創造創新、成果轉化能力和機制。
七、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響應體系
(一)強化生產安全事故預警。要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報預警機制,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防范和預報預警工作,做到早防御、早響應、早處置。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重點崗位和重點部位監控,發現事故征兆要立即發布預警信息,采取有效防范和處置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和事故損失擴大。要積極探索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和周邊企業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切實提高協同應對事故災難的能力。
(二)加強生產安全應急值守。要不斷強化應急值守和信息上報,減少環節、簡化手續,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報告有關情況,為保障高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奠定基礎。要規范信息報告的首報、續報和終報制度,按照“邊處置、邊報告”和“邊核實、邊報告”的原則及時報告信息。要加強對事故各類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分析研判,為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準備。
(三)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救援機制。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各級要根據需要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負責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方案,協調、指揮有關單位和個人參加現場應急救援,并指定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急救援專家、應急救援隊伍負責人、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等人員組成。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四)密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溝通協作。要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聯絡員工作制度,組織做好人員、物資準備,保障經費支持,確保各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職責。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牽頭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聯席會議,通報工作開展情況,研究部署下步工作重點。定期組織開展聯合集結綜合演練,提高各部門協同配合能力,確保指揮部快速、有序、高效運行。
八、持續加大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監督檢查力度
要強化對生產經營單位的預案編制及修訂、演練,從業人員應急教育培訓,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應急值守等的監督檢查,并把《條例》有關規定作為執法檢查重點內容。對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學校、幼兒園、科研機構、養老機構等,要把《條例》規定作為必查項,并適時開展專項執法,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曝光、依法處罰并緊盯整改,確保銷號到位。要通過嚴格執法強力推動《條例》全面貫徹執行,真正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各級各部門貫徹《條例》及本實施意見情況,請及時向省安委辦反饋。
聯系人:高楊0311-87803133
李佳宇0311-87805582
河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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